林洋能源(601222):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60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尹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及业务长远发展的信心,兼顾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需求,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8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60,169,1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8,94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9,627,373.73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0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临2025-6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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