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宜宾银行:(1)行长辞任;(2)委任行长及建议委任执行董事;及(3)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YIBIN CITY COMMERCIAL BANK CO., LTD * 宜賓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596) (1)行長辭任; (2)委任行長及建議委任執行董事; 及 (3)建議委任非執行董事 茲提述宜賓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日期為2025年6月4日有關委任行長及建議委任執行董事的公告。本行董事會(「董事會」)宣布,蔣琳女士(「蔣女士」)已向董事會送達辭呈,提出因個人原因,辭去本行執行董事、行長職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行章程的規定,蔣女士的辭任自2025年10月30日生效,蔣女士不再代為履行行長職責、不再擬任執行董事。蔣女士確認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也沒有就其辭職需要知會本行股東的任何事項。 董事會於2025年10月30日審議通過(1)委任郭華先生(「郭先生」)為本行行長,同時建議委任郭先生為本行執行董事;(2)建議委任劉科麟先生(「劉先生」)為本行非執行董事。 郭先生及劉先生的簡歷如下: 郭華先生,53歲,於2009年12月至2016年1月先後任中國建設銀行巴中支行副行長、黨支部委員、黨總支委員,巴中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於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中國建設銀行達州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於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中國建設銀行四川省分行個人金融部副總經理;於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任中國建設銀行攀枝花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於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先後任中國建設銀行四川省分行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公司業務部(集團客戶部)副總經理;於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任四川銀行攀枝花分行黨委副書記;於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任四川銀行攀枝花分行黨委副書記、行長;於2024年4月至2025年劉科麟先生,40歲,於2007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聯合汽車電子有限公司電氣工程師;於2013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宜賓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股股長;於2016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宜賓市財政監督檢查局科員;於2020年1月至今先後任宜賓市財政預算編審績效評價中心助理會計師、會計師。 劉先生先後於2007年7月於位於中國江蘇的南京郵電大學獲得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士學位;於2012年12月於位於中國上海的上海交通大學獲得控制工程專業碩士學位。 郭先生擔任本行行長的任職資格尚需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核准。董事會同意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郭先生的行長任職資格前,由郭先生代為履行行長職責,代為履職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不超過監管規定時間。選舉郭先生為本行執行董事的議案需待其本行行長任職資格獲得核准後提呈本行股東大會審議,議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其董事任職資格尚需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郭先生將與本行訂立董事服務合約,其董事任期和第四屆董事會一致,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其任職資格之日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郭先生的薪酬金額將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和本行薪酬政策釐定,具體括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其他福利(括社保、公積金、企業年金等)。郭先生每年的薪酬金額將於本行年報中披露。 選舉劉先生為本行非執行董事的議案尚需提呈本行股東大會審議,議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其董事任職資格尚需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劉先生將與本行訂立董事服務合約,其董事任期和第四屆董事會一致,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其任職資格之日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劉先生於非執行董事任期內將不會收取董事酬金。 就董事會所知,除上文所披露外,郭先生及劉先生於過去三年概無於任何其他上市公司出任董事,亦無於本行的附屬公司擔任任何職位;彼等概無與本行的任何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股東有任何關係。此外,郭先生及劉先生概無擁有任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本行股份權益。除上文所披露外,並無其他有關郭先生及劉先生的委任事宜需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條規定作出披露,亦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本為本行非執行董事的議案詳情的通函將於適當時候登載於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www.hkexnews.hk 及本行網站 www.ybccb.com ,並按本行H股股東選擇收取公司通訊的方式寄發於本行H股股東。 宜賓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中國,四川,2025年10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會括執行董事薛峰先生及許勇先生;非執行董事肖玉烽女士、田甜女士及趙根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姚黎明先生、于瀟然女士、邢華鈺先生及趙梅女士。 * 宜賓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非香法例第155章《銀行業條例》所界定的認可機構,不受香金融管理局的監督,亦未獲授權在香經?銀行及╱或接受存款業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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