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上海电气(02727):关於计提减值准备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 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SHANGHAI ELECTRIC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2727) 關於計提減值準備的公告 本公告乃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09(2)(a)條和第 13.10B 條作出。 本公司於 2025年 10月 30日召開了本公司董事會五屆一百一十五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報告》,現將本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計提減值準備的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計提減值準備情況概述 為客觀、公允地反映本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本公司對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的各類資產進行了減值測試,對存在減值跡象的資產計提減值準備。本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信用減值損失金額為人民幣 122,037萬元,資產減值損失金額為人民幣 28,015萬元。綜上,本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計提減值準備對本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稅前利潤影響淨額為減少人民幣 150,052萬元。 二、計提減值準備相關說明 1、信用減值損失 2025年前三季度本公司計提的信用減值損失主要是應收票據壞賬損失、應收賬款壞賬損失、其他應收款及長期應收款壞賬損失。 本公司信用減值損失的確認依據及計算方法為: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對於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債務工具投資、合同資產、應收融資租賃款、財務擔保合同和貸款承諾等,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確認損失準備。 對於由《企業會計準則第 14號——收入》規範的交易形成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款項融資和合同資產等,無論是否存在重大融資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 對於由《企業會計準則第 21號——租賃》規範的交易形成的應收融資租賃款,本公司亦選擇按照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 除上述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款項融資、合同資產和應收融資租賃款外,於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對處於不同階段的金融工具的預期信用損失分別進行計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確認後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的,處於第一階段,本公司按照未來 12個月內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該工具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金融工具自初始確認後已經發生信用減值的,處於第三階段,本公司按照該工具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 對於在資產負債表日具有較低信用風險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設其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後並未顯著增加,認定為處於第一階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來 12個月內的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損失準備。 對於已發生信用減值等信用風險特徵顯著不同的應收商業承兌匯票、應收賬款和合同資產,本公司根據不同情況的合同對手方的歷史信用損失經驗、經營模式、當前狀況及對其未來狀況的預測,並結合外部律師的專業法律意見、與訴訟相關的保全資產情況,評估多情景下預計現金流量分佈的不同情況,並根據不同情景下的預期信用損失率和各情景發生的概率權重,相應計提預期信用損失。 2、資產減值損失 2025年前三季度本公司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主要是存貨跌價準備、合同資產減值損失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本公司資產減值損失的確認依據及計算方法為: 對於存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1號——存貨》的相關規定,按存貨成本高於其可變現淨值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可變現淨值按日常活動中,以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合同履約成本和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確定。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且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的存貨,本公司合併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對於合同資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相關規定,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確認損失準備。 對於固定資產以及其他非流動資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8號——資產減值》的相關規定,按賬面價值高於其可收回金額的差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可收回金額為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的較高者。資產減值準備按單項資產為基礎計算並確認,如果難以對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的,以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確定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資產組是能夠獨立產生現金流入的最小資產組合。 三、計提減值準備對本公司利潤的影響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本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計提減值準備情況具體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1、信用減值損失 本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信用減值損失對稅前利潤影響淨額為減少人民幣 122,037萬元。主要為: (1)應收賬款減值損失對稅前利潤影響淨額為減少人民幣 67,742万元,是按組合為基礎計量的(2)其他應收款及長期應收款減值損失對稅前利潤影響淨額為減少人民幣 60,545萬元,主要是本公司下屬子公司的電站設備融資租賃項目計提減值損失人民幣 39,553萬元。 (3)其他信用減值損失對稅前利潤影響淨額為增加人民幣 6,250萬元。 2、資產減值損失 本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資產減值損失對稅前利潤影響淨額為減少人民幣 28,015萬元,主要為: (1)存貨跌價損失對稅前利潤影響淨額為減少人民幣 19,497萬元,存貨跌價損失計提或轉回主要為本公司的存貨採用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按照存貨所屬項目將成本高於可變現淨值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2)合同資產減值損失對稅前利潤影響淨額為減少人民幣 5,863萬元,主要是長期合同資產因訂單增加而有所上升,按組合計提的撥備較期初有所增加。 (3)固定資產減值損失對稅前利潤影響淨額為減少人民幣 2,655萬元,主要是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小於預期未來可收回金額。 綜上,本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計提減值準備對本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稅前利潤影響淨額為減少人民幣 150,052萬元。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胡旭鵬 聯席公司秘書 中國上海,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吳磊博士、朱兆開先生及王晨皓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邵君先生及陸雯女士;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徐建新博士、劉運宏博士及杜朝輝博士。 *僅供識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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