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讯众通信:海外监管公告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Beijing Xunzhong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597)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由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網站刊登公告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樸聖根 香,2025年10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為執行董事樸聖根先生(董事長兼行政總裁)、王培德先生、岳端普先生、張治山先生及陳晶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孫強先生、項立剛先生及蘇子樂先生。 证券代码:832646 证券简称:讯众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30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 10月 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蒋红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安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取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司治理制度,并根据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及 www.hkexnews.hk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建议更换H股2025年度核数师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本公司H股现任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将退任本公司核数师,考虑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自2020年起一直担任本公司之核数师,鉴于公司过往与大华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及对其专业能力的认可,董事会决定委任大华作为公司H股2025年度的核数师,任期由安永于临时股东会退任后起生效,直至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更换H股核数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推荐大华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核数师时已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i)其处理联交所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行业知识以及其对上市规则的熟悉程度;(ii)其资源分配、专业素质及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时间及其他资源分配等;(iii)其独立性及客观性;(iv)其审计费用; (v)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计及财汇局」)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颁布的《审计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 甄选、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数师》(「该指引」),包括该指引第二部分甄选及委任核数师;及(vii)会计及财汇局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发出的《更换核数师的指导说明》,基于以上所述,审计委员会评估大华具备担任公司2025年度核数师的能力。 同时,本公司已与安永就建议变更核数师进行沟通,并知悉其对此变更建议概无异议。本公司已收到安永的确认函,确认概无有关其退任之事宜须提请股东或本公司债权人垂注。董事会已确认,概无有关建议更换核数师之事宜须提请股东或本公司债权人垂注。 公司对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过往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及对其专业能力的认可,公司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新三板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相关资料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 10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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