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讯众通信:海外监管公告 - 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Beijing Xunzhong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597)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由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網站刊登公告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樸聖根 香,2025年10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為執行董事樸聖根先生(董事長兼行政總裁)、王培德先生、岳端普先生、張治山先生及陳晶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孫強先生、項立剛先生及蘇子樂先生。 证券代码:832646 证券简称:讯众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50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0,734.12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89,880.76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0,472.37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8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2,475.47万元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988.63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12次。 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 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忻,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8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轩,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8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 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年 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审计收费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 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0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我们同意《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