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科技(6880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股票简称:星环科技 股票代码:688031 2025年十一月 目录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七)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出具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授权代表: 为确保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 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倪敏先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倪敏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4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倪敏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胡科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科先生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会计师李明珊女士自201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2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李明珊女士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和授权代表审议。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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