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60308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67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GWong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2025年6月24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2025年9月17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2元(含税)),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P=P-V”(P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合计)公式计0 0 算,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48元/份调整为29.1848元/份。本次调整依据2024年8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张杰先生和赵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24年8月26日,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50%,目前等待期已届满且行权条件已成就。其中,公司层面未发生财务报告审计异常、内控审计异常、未按规定利润分配等禁止情形,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52亿元、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1.79亿元,均超过预设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层面未发生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等禁止情形,743名激励对象(已剔除36名离职人员)中,743人考核结果为“A或B+”(对应100%行权),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56.915万份(占授予时总股本的2.82%),行权价格为29.1848元/份(经权益分派调整后),行权方式为批量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张杰先生和赵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0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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