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广核(003816):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72 127110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7月,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核电”)。基于同一基地内各期核电项目的管理需要,公司已于2025年10月新设全资子公司中广核粤东(陆丰)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东核电”),负责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的投资、开发和建设。因此,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陆丰核电变更为粤东核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后续将募投项目的相关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由陆丰核电无偿划转至粤东核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陆丰核电变更为粤东核电,除此之外,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划转的具体情况 (一)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1、划出方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90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5.81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784.1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508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涉及的专户已全部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本次涉及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除变更实施主体之外,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广东陆丰核电站规划建设六台百万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分三期规划建设,其中5、6号机组项目采用华龙一号核电技术,1、2号机组项目采用CAP1000核电技术,目前均处于在建阶段。基于同一基地内各期核电项目的管理需要,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粤东核电负责投资、开发和建设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因此,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陆丰核电变更为粤东核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后续将募投项目的相关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由陆丰核电无偿划转至粤东核电。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经过综合审视、论证项目实际情况、实施环境及后续建设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符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未改变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此外,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变更后的新实施主体无需再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与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四、相关审议和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陆丰核电站5、6号机组项目”实施主体由陆丰核电变更为粤东核电,除此之外,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保荐人,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