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讯]仁信新材:公司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了扩大主营业务产能和战略布局,对产业链进行延伸与拓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石化能源产业局(以下简称“石化能源产业局”或“甲方”)、惠州仁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科技”或“丙方”)通过充分协商,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拟签订《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额38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生产低顺聚丁二烯新材料/溶聚丁苯橡胶、高抗冲聚苯乙烯/透明HIPS、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新材料苯乙烯,二期投资生产叔丁醇、环氧丙烷、甲基丙烯酸甲酯、丁基橡胶,并由仁信科技根据资金安排情况,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其中二期建设待办理完毕相关土地出让手续后,公司将根据资金筹措与安排情况,有序投入项目建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石化能源产业局签署《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并投资建设聚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投资的所有后续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项目相关协议,办理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等)。该投资项目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备案审批等手续。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