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能重工(300569):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5-088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赵波先生、胡鹏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1、持有青岛天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23,0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8%,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18%)的副总经理赵波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55,7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2、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9%,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19%)的副总经理胡鹏鹏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87,6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赵波先生、胡鹏鹏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三、承诺事项 赵波、胡鹏鹏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