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纬股份(301390):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5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135,833.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4,166.10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7,172,483.2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9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9%。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2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余额1,517.25万元(不含银行利息)。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9%,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12个月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一)公司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4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717.25万元。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二)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