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301310):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1:41:11 中财网
原标题:鑫宏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89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书面及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独立董事陈明清、宋起超,董事杨宇伟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整体营运规划所需,公司全资子公司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原有2025年度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20,000万元(含4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实际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借款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本次增加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事项的有效期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事项一致,在该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为了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并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新增开展不超过1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
截至2025年9月30日,“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873.75元,节余募集资金2,301.06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董事会同意将“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301.0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及时注销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高资金收益,盘活存量票据资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并提供票据质押。各公司额度分配由公司财务中心确定。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等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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