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301310):新增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1:41:10 中财网
原标题:鑫宏业:关于新增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87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交易概述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1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鉴于公司业务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趋势,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额度的议1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新增开展不超过 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新增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对方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增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作为供货方将因向客户提供产品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
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
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有效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5、保理方式
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
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向国内商业银行(含下属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具体内容以双方协商、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由于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和交易方案等尚未具体确定,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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