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诺(68818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5-032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治召集,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关于调整 2025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关于向 2025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5年10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1.2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2,054,60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 《关于向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四)《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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