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科技(300387):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时间:2025年10月26日 17:46:56 中财网
原标题:富邦科技: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所”)
3、鉴于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所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邀请招标,拟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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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任职人员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吴育岐,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富邦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王勇勇,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富邦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麻振兴,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1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富邦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大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育岐、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勇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麻振兴,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报酬暂定为6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万元。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同比增加3万元。审计费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中审众环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中审众环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所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邀请招标程序,拟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该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和应有的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经于2025年10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认为: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报酬暂定为6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万元。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大信所最终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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