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300182):会计估计变更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 2025 10 2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年 月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估计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公司根据无形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了复核和重新确定。 28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公司集版权采购、数字分销、内容运营于一身,携手国内外千余家出品公司,积累了10万余小时的影视、动漫、节目版权内容,面向广电、互联网新媒体、运营商等媒体渠道进行数字化发行,全面覆盖数字电视、OTT、IPTV、电脑、平板、手机、户外流媒体等全媒体终端。公司以“内容版权运营”为核心,秉承“多轮次-多渠道-多场景-多模式-多年限”的业务变现经营理念,围绕版权培育新型业务模式,积极开展小程序短带长、内容出海、IP商品化、长变短二创、视频平台、大模型训练等版权创新业务。 目前,在多元化运营模式及新型业务模式下,影视剧版权会在多个角度和多个层面发挥商业价值及其效益创造能力,能够长期持续贡献收益,版权运营及使用趋于均衡,公司进一步区分影视剧版权的新老片源,分别根据运营与使用情况,制定不同的摊销方法。新片源即首年上映的影视剧版权,首年关注度高,存在一定时间的热播期,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弱,适合采用加速摊销方式,热播期结束后可长期均衡的贡献收益,因此剩余受益期适合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方式;老片源运营、使用及贡献收益较均衡,适合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方式。 公司细化版权内容摊销方法,能更好的反映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通过上述版权摊销的会计估计变更,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根据影视剧版权内容的特点及类型、公司版权运营模式,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摊销方法,公司将影视剧版权内容区分为新片源和老片源,并分别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摊销期限按受益期和10年孰短确定。 会计估计变更前的影视剧版权摊销方法具体如下:
会计估计变更后的影视剧版权摊销方法具体如下: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影响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公司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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