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300877):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等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2)调整董事会结构,新设职工董事;(3)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4)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或完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数字符号的语体转换、标点符号变化、目录页码变更等,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未再逐项列示。《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除外部监事外,其他监事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此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其他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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