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5-100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3号罗博特科A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683,57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164,73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1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8,84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19,34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3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8,84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8%。 3、公司全体董事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95%;反对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1%;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7,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0071%;反对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985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81%;反对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1%;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6,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766%;反对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985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2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81%;反对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1%;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6,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766%;反对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985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3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28,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38%;反对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1%;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3,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97.8811% 52,000 权股份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1.9852%;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4发行规模 57,630,078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073%;反对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8%;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5,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575%;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005%;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2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5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27,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31%;反对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8%;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3,4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8659%;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005%;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6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73%;反对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8%;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5,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575%;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005%;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2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7发售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79%;反对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1%;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9%。 权股份数的97.9728%;反对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9852%;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2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73%;反对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10%;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5,8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575%;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043%;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9其他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2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3%;反对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8%;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4,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155%;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005%;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4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57,618,878 表决结果为: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878%;反对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11%;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54,6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的2.4472%;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29,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66%;反对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8%;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5,4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422%;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005%;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57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81%;反对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8%;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6,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766%;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00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2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81% 52,400 0.0908%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 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0%。 2,566,34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7.9766%;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81%;反对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8%;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6,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766%;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005%;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2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H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81%;反对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10%;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9%。 2,566,346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7.9766%;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043%;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9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9.0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74%;反对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8%;1,000 0.0017% 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613%;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005%;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9.0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74%;反对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8%;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613%;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005%;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9.0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74%;反对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8%;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613%;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005%;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86%;反对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5%;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6,6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880%;反对5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992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9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30,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83%;反对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8%;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6,4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804%;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005%;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9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林惠律师、洪赵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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