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芯能科技(603105):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能科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的担保主体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互相之间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度。由于公司投资运营分布式电站业务的特性,公司每在一个新地区投资运营分布式电站项目,基本都需要在当地设立全资项目子公司。当前公司已有80余家全资子公司,后续随着公司业务的继续拓展,预计全资子公司数量会继续增加,相应产生的全资子公司融资需求又会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考虑到公司上述业务特性和便利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授权公司可以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在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包括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部分以及调剂给资产负债率超70%的全资子公司。如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对新设立的或被收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上海芯绿泰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主债权内容: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3、保证金额:本次新增的融资担保为对上海芯绿泰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提供担保,主合同金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陆佰叁拾万元整(小写¥6,300,000.00)。 4、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二)长兴芯创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主债权内容: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3、保证金额:本次新增的融资担保为对长兴芯创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提供担保,主合同金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0,000.00)。 4、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由于公司投资运营分布式电站业务的特性,公司每在一个新地区投资运营分布式电站项目,基本都需要在当地设立全资项目子公司,而各全资项目子公司拓展、壮大业务规模需要资金支持从而产生相应的融资需求。基于公司上述业务特性,由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芯绿泰和长兴芯创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有利于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及时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是必要且合理的。上海芯绿泰和长兴芯创的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为全资子公司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对外担保全部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9,531.86万元(此处担保总额为本年度已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前期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其中本年度已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219,835.00万元,前期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79,696.86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6.78%;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99,531.86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6.78%。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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