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优趣汇控股(02177):须予披露交易提供担保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9:01:15 中财网
原标题:优趣汇控股:须予披露交易提供担保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UNQHOLDINGSLIMITED
优趣汇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177)
須予披露交易
提供擔保
提供擔保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10月17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提供前擔保。於2025年10月 17日,上海旭一已如期履行前借款協議項下的還款責任,本集團於前擔保下的責任 已解除。 於2025年10月21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優趣匯供應鏈(作為擔保人)與債權 人訂立擔保協議,據此,優趣匯供應鏈同意提供最高額為人民幣47,500,000元的擔 保,以保證上海旭一如期向債權人履行借款協議項下的還款責任。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該擔保項下之擔保金額涉及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 超過5%但少於25%,故此提供該擔保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且須遵守上市規 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提供擔保
董事會宣佈,於2025年10月21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優趣匯供應鏈(作為擔保人)與債權人訂立擔保協議,據此,優趣匯供應鏈同意提供最高額為人民幣47,500,000元的擔保,以保證上海旭一如期向債權人履行借款協議項下的還款責任。

擔保協議的主要條款
日期: 2025年10月21日
訂約方: (1)優趣匯供應鏈(作為擔保人);及
(2)債權人
擔保: 優趣匯供應鏈(作為擔保人)已同意向債權人提供最
47,500,000 ,
高額為人民幣 元的擔保 以保證上海旭一
如期向債權人履行借款協議下的還款責任,包括但不
限於本金、利息(含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
償金、保管擔保財產費以及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期限: 自2025年10月21日至借款協議項下債務清償完畢之
日止
擔保方式: 人民幣47,500,000元銀行存款質押
擔保協議生效日期:
, 2025 10 21
擔保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即 年 月 日
此外,李敏女士(上海旭一之控股股东「上海旭一控股股東」)同意向債權人提供擔保,以保證上海旭一如期向債權人履行借款協議項下的還款責任。上海旭一及上海旭一控股股東分別與優趣匯供應鏈訂立反擔保協議,為優趣匯供應鏈基於擔保協議而承擔的擔保責任提供反擔保。

提供擔保的理由及裨益
上海旭一之業務主要為日本品牌菲婷絲、小林制藥等產品代理線下銷售渠道,已與部分領先線下零售渠道建立業務關係。董事認為,根據擔保協議提供該擔保將有助於實現本公司電子商務業務與上海旭一線下業務模式協同發展及銷售渠道整合。透過提供該擔保,本集團與上海旭一維持密切聯繫,可密切關注彼業務發展及相關行業不同銷售渠道的動態趨勢。倘本集團尋求未來與上海旭一有關的進一步戰略合作或投資機會,本集團亦將處於優勢地位。鑒於上述原因,提供該擔保將對本集團於行業相關資源的, ,
整合及戰略佈局具有積極意義 有助於本集團成為行業領導者 符合本集團整體業務戰略及長遠利益。

就本公司所知,上海旭一業務穩定,未曾拖欠還款。此外,上海旭一及上海旭一控股股東亦向優趣匯供應鏈提供了反擔保。經考慮本集團所面臨的風險可控,董事認為擔保協議的條款乃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有關所涉及各方的資料
本集團
本集團是中國領先的品牌電子商務運營服務提供商,戰略性地專注於日本品牌快速消費品,其中包括個人護理產品、美妝產品、健康產品及其他等產品類別。優趣匯供應鏈為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一間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上海旭一
上海旭一為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主要從事食品銷售、化妝品銷售等業務。

於本公告日期,上海旭一由本公司(透過優趣匯供應鏈)間接持有30%及李敏女士(獨立第三方)持有70%。

債權人
債權人為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持牌銀行,其主要從事銀行及金融服務。根據公開信息,福建省金融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獨立第三方)為債權人的單一最大股東,持有債權人約16.59%的權益。除上述披露者外,概無債權人的其他股東持有超過債權人16.59%的權益。

經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上海旭一、債權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之第三方。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該擔保項下之擔保金額涉及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超過5%但少於25%,故此提供該擔保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且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釋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优趣汇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2019年10月31日在開
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司
「控股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的涵義
「債權人」 指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閔行支行,其A股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1166)上市,即借款協議的借
款提供方及擔保協議的債權人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該擔保」 指 優趣匯供應鏈根據擔保協議向債權人提供的擔保
「擔保協議」 指 優趣匯供應鏈與債權人於2025年10月21日訂立的保證金協議,據此,優趣匯供應鏈同意向債權人提供該擔
保,作為上海旭一於借款協議下的還款責任之保證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獨立第三方」 指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之第三方且並非本公司關連人士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借款協議」 指 上海旭一與債權人於2025年10月21日訂立的流動資金借款協議,內容有關債權人向上海旭一提供最高額為
人民幣46,000,000元之借款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前擔保」 指 優趣匯供應鏈向債權人提供的最高額為人民幣
48,000,000元的擔保,以保證上海旭一如期向債權人履
行前借款協議項下的還款責任
「前借款協議」 指 上海旭一與債權人於2024年10月17日訂立的流動資金借款協議,內容有關債權人向上海旭一提供最高額為
人民幣46,000,000元之借款
「人民幣」 指 中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
「上海旭一」 指 上海旭一實業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由李敏女士(獨立第三方)及優趣匯供
應鏈(本公司的一間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分別擁有其
70%及30%股權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優趣匯供應鏈」 指 優趣匯(上海)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一間於2014年10月17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公司,為本公司的一間
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优趣汇控股有限公司
王勇
主席
香港,2025年10月21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王勇先生、沈宇先生及陳偉偉女士;非執行董事為中山國慶先生;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吳錦華博士、魏航先生及辛洪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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