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宁德时代:关连交易 订立设备及服务采购协议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21:20:50 中财网
原标题:宁德时代:关连交易 订立设备及服务采购协议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o., Limited
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750)
公告
關連交易
訂立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
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 董事會公佈,為滿足海外印尼電池工廠的生產建設需要,於2025年10月20日, 審議同意香時代及CATI與CATIB訂立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據此,CATIB將 (i)向香時代採購電池生產相關設備;及(ii)向CATI採購與設備相關的現場服 務。協議預計在簽約方完成內部程序後於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簽署。 上市規則的涵義 截至本公告日期,普勤時代為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本集團間接持有其約 75.43%的股權,本公司主要股東廈門瑞庭(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約22.46%)擁 有其約12.57%的股權。因此,普勤時代為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由於普勤時 代間接持有CATIB 70%的股權,CATIB為普勤時代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因 此CATIB亦為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香時代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且 香時代持有CATI 99%股權。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設備及服務採購 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CATIB擬根據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向香時代及CATI採購設備及服務的關 連交易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有關 交易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但豁免遵守通函(括獨立財務意見)及獨立股東批 准規定。董事會公佈,為滿足海外印尼電池工廠的生產建設需要,於2025年10月20日,審議同意香時代及CATI與CATIB訂立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據此,CATIB將(i)向香時代採購電池生產相關設備;及(ii)向CATI採購與設備相關的現場服務。

協議預計在簽約方完成內部程序後於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簽署。

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
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訂約方: CATIB
香時代
CATI
主要條款: 根據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CATIB將(1)為CATIB印尼電池工廠向香時代採購電池生產設備及配件,括但不限於
(i)電芯生產線設備;(ii)模組、電池、外殼及箱體生產線
設備;及(iii)配套設備;及(2)向CATI採購與設備相關的將
於現場進行的服務,括但不限於(i)設備安裝及調試;(ii)
人力支持;及(iii)設備連接與移動。

代價: 131,066,299.73美元(括就設備採購將支付予香時
代的108,950,030.39美元及就服務採購將支付予CATI的
22,116,269.34美元(相當於357,246,664,106印尼盾))
付款條款: 就設備採購而言,費用應以現金分期支付,具體安排如
下:(i)30%於設備自中國運輸時支付;(ii)30%於設備安裝
調試完成後支付;(iii)30%於設備驗收後支付;及(iv)剩餘
10%於設備質保期屆滿後支付。

就服務採購而言,費用應以現金分期支付,具體安排如
下:(i)30%於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簽署時支付;(ii)50%於
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後支付;及(iii)20%於設備驗收後支付。

本公司作為新能源行業的龍頭企業,在電池製造領域擁有豐富的製造經驗和深厚的技術積累,在供應鏈管理和集中採購方面具有成本優勢。印尼電池工廠為本集團海外戰略布局的重要項目之一,為保障該項目順利推進,通過本公司集中採購所需生產設備及相關服務,有利於充分利用本公司在供應鏈管理和集中採購方面的規模優勢,既能以更具競爭力的成本獲取設備,又能確保設備的技術先進性與穩定性,從而有效提升印尼電池工廠的生產效率,進一步增強本公司的整體市場競爭力,符合本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提供設備及服務的定價由訂約方經公平磋商後釐定,採用成本加成模式,參考設備和服務的成本、合理利潤率及現行市況合理協定。

董事(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1)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的條款屬公平合理;(2)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乃於本集團的日常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或更優條款訂立;及(3)訂立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最佳利益。

由於董事長曾毓群先生通過直接和間接方式持有廈門瑞庭100%的股權,因此其被視為於上述事項中擁有重大利益,已就批准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除上述董事外,其他董事概無於上述交易擁有任何利益。

上市規則的涵義
截至本公告日期,普勤時代為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本集團間接持有其約75.43%的股權,主要股東廈門瑞庭(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約22.46%)擁有其約12.57%的股權。因此,普勤時代為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由於普勤時代間接持有CATIB 70%的股權,CATIB為普勤時代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因此CATIB亦為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香時代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且香時代持有CATI 99%股權。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CATIB擬根據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向香時代及CATI採購設備及服務的關連交易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有關交易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但豁免遵守通函(括獨立財務意見)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本公司是一家全球領先的新能源創新科技公司,主要從事動力電池、儲能電池的研發、生產、銷售,以推動移動式化石能源替代、固定式化石能源替代,並通過電動化和智能化實現市場應用的集成創新,為全球新能源應用提供一流的動力電池和儲能電池產品及相關解決方案。

香時代為一家於2016年4月1日在香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其由本公司全資擁有。香時代的主要業務為投資與貿易。

CATI為一家於2024年2月29日在印尼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其由香時代擁有99%權益。CATI的主要業務為貿易及電池維修等。

CATIB為一家於2024年10月16日在印尼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CATIB為普勤時代的間接附屬公司。CATIB的主要業務為生產及銷售動力電池及儲能電池。

釋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CATI」 指 PT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Indonesia,一家根據印尼法律註冊成立及存續的公司,由香時代擁有
99%權益
「CATIB」 指 PT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Indonesia
Battery,一家根據印尼法律註冊成立並存續之公司,本
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其為印尼電池工廠的投資
建設主體
「香時代」 指 香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於香註冊成立的公司並由本公司全資擁有
「普勤時代」 指 寧波普勤時代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
「本公司」 指 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已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股票代碼:300750),其H股已在聯交所上市(股份代
「設備及服務 指 CATIB、香時代及CATI擬訂立的設備及服務採購協議採購協議」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印尼盾」 指 印尼盾,印尼的法定貨幣
「上市規則」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股份」 指 本公司股份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要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廈門瑞庭」 指 廈門瑞庭投資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且為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約22.46%之主要股東
「%」 指 百分比
於本公告內,以印尼盾報價的金額已按16,153.116印尼盾兌1.00美元的匯率換算為美元。在適用情況下使用該匯率僅供說明用途,並不表示任何金額已經或可以按該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或可獲兌換。

承董事會命
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曾毓群先生
中國寧德,2025年10月2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