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HTSC(0688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之投票表决结果;派付中期股息;及不再设立监事会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公司名稱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以HTSC名義開展業務)(股份代號:6886)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及 2025年第二次A股類別股東會之投票表決結果; 派付中期股息;及不再設立監事會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及2025年第二次A股類別股東會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9月26日的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及2025年第二次H股類別股東會(「H股類別股東會」)通函(「通函」),以及臨時股東大會通告及H股類別股東會通告。除另有說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通函所定義應具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佈已於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2時40分假座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奧體大街139號南京華泰萬麗酒店會議室以現場會議方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及2025年第二次A股類別股東會(「A股類別股東會」)(統稱(「本次會議」)。 本次會議由董事會召集並由董事長張偉先生主持。本公司執行董事張偉先生、非執行董事丁鋒先生、陳仲揚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王建文先生、王全勝先生、彭冰先生、王兵先生、老建榮先生出席本次會議。執行董事周易先生、王瑩女士、非執行董事柯翔先生、晉永甫先生、張金鑫先生因公務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本公司部分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會秘書出席本次會議。 一、 投票安排 於本次會議提呈的決議案實行逐項投票表決。H股持有人有權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投票。A股持有人有權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A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或通過網絡投票。網絡投票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台於2025年10月17日的交易時段(即9時15分至9時25分、9時30分至11時30分、13時00分至15時00分)及通過指定網站的互聯網投票平台於截至臨時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本公司有合共已發行股份9,026,863,786股(括1,719,045,680股H股及7,307,818,106股A股),其股份持有人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並於會上就決議案表決贊成、反對或放棄投票。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並無持有任何庫存股份或待註銷的已購回股份。所有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就議案進行表決時,未受任何限制。概無任何股東持有的股份規定持有人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惟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40條就任何決議案放棄投票贊成的權利,亦無任何股東須根據上市規則放棄投票。概無任何人士於通函表明有意就任何提呈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股東的兩名代表、本公司的一名監事及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獲委任為臨時股東大會點票之監票人。 臨時股東大會出席記錄 臨時股東大會出席記錄如下:
1. 為計算決議案的結果,贊成及反對投票的票權數目均視作已行使投票權。 上述第1項普通決議案獲得過半數以上贊成票而獲正式通過;上述第2項至第5項特別決議案獲得三分之二以上贊成票而獲正式通過。並無新提案獲提交以供臨時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及批准。 臨時股東大會並無否決或修訂提呈的決議案。有關決議案的詳情請參閱通函。 截至A股類別股東會股權登記日,本公司有已發行股份7,307,818,106股A股,其A股股份持有人有權出席A股類別股東會並於會上就決議案表決贊成、反對或放棄投票。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並無持有任何庫存股份或待註銷的已購回股份。所有A股股東於A股類別股東會上就議案進行表決時,未受任何限制。概無任何A股股東持有的股份規定持有人有權出席A股類別股東會惟須根據相關中國法律法規就任何決議案放棄投票贊成的權利,亦無任何A股股東須根據相關中國法律法規放棄投票。概無任何人士表明有意就任何提呈的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股東的兩名代表、本公司的一名監事及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獲委任為A股類別股東會點票之監票人。 A股類別股東會出席記錄 A股類別股東會出席記錄如下:
建議決議案的投票表決結果載列如下:
新提案獲提交以供A股類別股東會投票表決及批准。 A股類別股東會並無否決或修訂提呈的決議案。有關決議案的詳情請參閱通函。 四、 律師認證 本公司的中國法律顧問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認為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中國境內法律、行政法規、《上市公司股東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會議的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派付中期股息 董事會亦知會股東2025年度中期股息(「中期股息」)派發詳情如下:本公司將向於股權登記日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A股股東和H股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中期股息人民幣1.50元(含稅)。其中,本公司將向於2025年11月9日(星期日)(「記錄日」)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H股股東以已發行1,719,045,680股H股為基數,共派發中期股息人民幣257,856,852.00元;向A股股東派付中期股息的詳情及有關事項將適時公佈。尚未分配的利潤將轉入下一年度。中期股息以人民幣計值和宣佈,以人民幣向A股股東(含GDR存託人)和股通投資支付,以幣或人民幣向H股股東(不含股通投資)支付。 H股股東(不含股通投資)有權選擇全部(惟香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可選擇全部或部分權益)以幣或人民幣收取。以幣實際派發的H股中期股息金額按2025年10月17日(臨時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五個工作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兌換幣平均基準匯率(人民幣0.912966元兌幣1.00元)計算,即每10股H股派發現金股息幣1.642997元(含稅)。 本公司預計將於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進一步向H股股東發出中期股息貨幣選擇表格,以供欲選擇以人民幣收取中期股息之H股股東使用。股東須填妥股息貨幣選擇表格以作出有關選擇,並最遲須於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前送達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保彼等持有適當的銀行賬戶,以使收取中期股息的人民幣支票可兌現;及(ii)概不保證人民幣支票於香結算並無重大手續費或不會有所延誤或人民幣支票能夠於香境外兌現時過戶。該等支票預計於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以普通郵遞方式寄發予相關股東,郵誤風險由股東自行承擔。 倘股東於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前並無作出選擇或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並無收到該等股東正式填妥的股息貨幣選擇表格,有關股東將自動以幣收取中期股息。所有幣股息將於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以慣常方式派付。 倘股東有意以慣常方式以幣收取中期股息,則毋須作出額外行動。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為釐定有權獲取中期股息的H股股東名單,本公司將於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至2025年11月9日(星期日)(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凡於2025年11月9日(星期日)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股東均有權獲取中期股息。尚未辦理股份過戶登記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須不遲於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或之前,將股份過戶文件連同相關股票送達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股東稅項減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稅發[1993]045號文件廢止後有關個人所得稅徵管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1]348號)的規定,境外居民個人股東從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在香發行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由扣繳義務人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在香發行股票,其境外居民個人股東根據其居民身份所屬國家與中國簽署的稅收協定及內地和香(澳門)間稅收安排的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根據相關稅收協定及稅收安排規定的相關股息稅率一般為10%,為簡化稅收徵管,在香發行股票的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派發股息紅利時,一般可按10%稅率扣繳個人所得稅,無需辦理申請事宜。對股息稅率不屬10%的情況,按以下規定辦理:(1)低於10%稅率的協定國家居民,扣繳義務人可代為辦理享受有關協定待遇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對多扣繳稅款予以退還;(2)高於10%低於20%稅率的協定國家居民,扣繳義務人派發股息紅利時應按協定實際稅率扣繳個人所得稅,無需辦理申請審批事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97號)的規定,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2008年及以後年度股息時,統一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關於滬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的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通過滬通投資香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通投資香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上述規定計徵個人所得稅。對內地企業投資通過滬通投資香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紅利所得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其中,內地居民企業連續持有H股滿12個月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依法免徵企業所得稅。 根據現行香稅務局慣例,在香無須就本公司派付的股息繳稅。 滬股通投資利潤分配事宜 對於香聯交所投資(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滬股通」),其股息紅利將由本公司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並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申報。對於滬股通投資中屬於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率低於10%的,企業或個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代扣代繳義務人,向本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按已徵稅款和根據稅收協定稅率計算的應納稅款的差額予以退稅。 滬股通投資股權登記日、現金紅利派發日等時間安排與本公司A股股東一致。 對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括企業和個人)投資香聯交所本公司H股股票(「股通」),本公司已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簽訂《股通H股股票現金紅利派發協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股通H股投資名義持有人將接收本公司派發的現金紅利,並通過其登記結算系統將現金紅利派發至相關股通H股股票投資。股通H股股票投資的現金紅利以人民幣派發。根據《關於滬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及《關於深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的相關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通過滬通或深通投資香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通或深通投資香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比照個人投資徵稅。H股公司對內地企業投資不代扣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 股通投資股權登記日、現金紅利派發日等時間安排與本公司H股股東一致。 本公司將嚴格依法或根據相關政府部門的要求,嚴格依照記錄日的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代扣代繳相關所得稅。對於任何因股東身份未及時確定或確定不準而提出的任何要求及對代扣代繳安排的爭議,本公司概不承擔責任,亦不會受理。對於任何因股東身份未能及時確定或錯誤確定而引致的任何索償或對代扣代繳機制的任何爭議,本公司概不負責。對於本公司股通以外的H股股東,本公司已委任香中央證券信託有限公司作為H股股東收款代理人(「收款代理人」),已宣派的中期股息將支付予收款代理人,由其付予H股股東。任何一位董事獲授權可給予收款代理人指示及簽署文件以處理中期股息派發事宜。對於本公司股通H股股東,本公司將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登記結算系統將中期股息支付給股東。對於本公司股通以外的H股股東,收款代理人將約於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支付股息,而相關支票將於同日以普通郵遞方式寄予有權收取相關股息的H股股東,郵誤風險概由收件人自行承擔。 向A股股東派付中期股息的詳情及有關事項將適時公佈。 不再設立監事會 自臨時股東大會日期,本公司不再設置監事會,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監事會職權,同步廢止《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並撤銷監事會辦公室。本公司對監事會全體監事在彼等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所作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本公司各監事確認,彼等與董事會並無分歧,亦無其他事原定於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2時40分舉行的H股類別股東會延遲至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時正召開,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0月16日的公告。 臨時股東大會的第2項至第4項特別決議案及A股類別股東會的第1項至第3項特別決議案的相關事項,須經出席延遲至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時正召開的H股類別股東會的H股股東通過後方可實施。 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釋義 於本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 名稱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於2007年12月7日 由前身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改制而成,在香以 「HTSC」名義開展業務,根據公司條例第16部以中 文獲准名稱「華泰六八八六股份有限公司」及英文公 司名稱「Huatai Securities Co., Ltd.」註冊為註冊非 香公司,其H股於2015年6月1日在香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碼:6886),其A股於 2010年2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 601688),其全球存託憑證於2019年6月在倫敦證券 交易所上市(證券代碼:HTSC),除文義另有所指 外,亦括其前身 承董事會命 聯席公司秘書 張輝 中國江蘇,2025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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