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鹰瞳科技-B(02251):内幕消息终止一致行动人士协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eijing Airdoc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鷹瞳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251) 內幕消息 終止一致行動人士協議 本公告由北京鷹瞳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2)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作出。 背景 於2016年10月14日,張大磊先生(「張先生」)、高斐先生(「高先生」)及陳明強先生(「陳先生」)訂立一致行動人士協議(「一致行動人士協議」),據此,高先生及陳先生已承諾(其中包括)就於本公司任何董事會(定義見下文)及股東大會上提出的任何決議案與張先生一致投票,及彼等應繼續如此行事直至有關一致行動人士協議終止。 據本公司所知,由於自本公司上市日期至本公告日期高先生及陳先生分別出售其實益擁有的本公司股份(「股份」),導致張先生根據相關香港權益披露規定而需履行權益披露義務的股份總數為1,341,100股,具體出售情況如下:(i)高先生已出售其實益擁有的本公司股份523,200股;及(ii)陳先生已出售其實益擁有的本公司股份817,900股。 終止一致行動人士協議 為進一步優化本公司信息披露機制,避免因一致行動安排可能引致的市場誤解,保障投資者權益,於2025年10月17日,張先生、高先生及陳先生一致同意訂立終止協議(「終止協議」),以終止該一致行動安排,自2025年10月17日起生效。 於簽立終止協議後,張先生、高先生及陳先生不再就本公司事務採取一致行動,且不再被視為互相於各自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據本公司所知,通過終止一致行動人士協議,張先生、高先生及陳先生將不再受合約約束及按一致行動人士協議規定的具體方式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表決,但彼等作為本公司的股東,仍將致力於繼續作為一個團體合作,並以本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就涉及本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項及決議,會繼續進行真誠的討論及協商。此等做法可為本公司提供更廣泛的代表性意見,從長遠來看,相信其對本公司有利。 張先生、高先生及陳先生於緊接簽立終止協議前及緊隨簽立終止協議後的直接權益及被視為權益 本公司 股東姓名 權益性質 緊接簽立終止協議前 緊隨簽立終止協議後 股份數目 股權 股份數目 股權 及類別 (%) 及類別 (%) 張先生 實益擁有人 18,047,112 17.43 18,047,112 17.43 股H股 股H股 (附註1) 受控法團權益 2,635,548 2.54 2,635,548 2.54 股H股 股H股 (附註2) 協議訂約方權益 1,455,017 1.40 無無 股H股 可影響受託人行使其酌情權之 1,015,226 0.98 1,015,226 0.98 (附註3) 全權信託創始人 股H股 股H股 (附註4) 高先生 實益擁有人 360,157 0.35 360,157 0.35 股H股 股H股 (附註5) 協議訂約方權益 22,139,373 21.38 無無 股H股 陳先生 實益擁有人 1,094,860 1.06 1,094,860 1.06 股H股 股H股 (附註6) 協議訂約方權益 21,404,670 20.67 無無 股H股 附註: (1) 截至本公告日期,張先生為(i)北京鬱金香宇宙科技中心(有限合夥)(「鬱金香宇宙」)(於2016年2月22日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合夥企業,為本集團僱員激勵平台)的普通合夥人,及(ii)本公司單一最大股東集團成員。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張先生被視為於鬱金香宇宙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2) 根據一致行動人士協議,張先生、高先生及陳先生同意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通過調整其投票來實現一致行動。因此,張先生被視為於其一致行動人士持有的合共1,455,017股H股中擁有權益。 (3) 截至本公告日期,ShangdaluCompanyLimited(一家由TheShangdaluFamilyTrust(中銀國際信託(香港)有限公司為受託人,張先生為委託人及受益人)控制的公司)持有1,015,226股H股。 (4) 較高先生提交的日期為2025年7月4日之持股記錄相比,此數字已進一步調整,以反映高先生於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24日(包括首尾兩日)期間合共出售81,600股股份(披露於張先生提交的日期為2025年9月29日、2025年9月16日及2025年9月5日之權益披露通知內)。 (5) 根據一致行動人士協議,高先生、張先生及陳先生同意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通過調整其投票來實現一致行動。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高先生被視為於張先生及陳先生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6) 根據一致行動人士協議,陳先生、張先生及高先生同意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通過調整其投票來實現一致行動。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陳先生被視為於張先生及高先生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較陳先生提交的日期為2025年7月4日之持股記錄相比,此數字已進一步調整,以反映高先生於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24日(包括首尾兩日)期間合共出售81,600股股份(披露於張先生提交的日期為2025年9月29日、2025年9月16日及2025年9月5日之權益披露通知內)。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認為,上述事宜對本集團的營運並無任何重大不利影響。董事會成員對本公司業務的長期發展前景抱有堅定信心,持續看好本公司業務發展與未來成長潛力。本公司可在其認為適當時刊發進一步公告,以向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提供更新上述事宜的任何進一步資料。 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北京鷹瞳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主席 張大磊先生 香港,2025年10月17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張大磊先生、王林女士、秦勇先生及魏宇博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武陽豐博士、黃彥林博士及吳浩然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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