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港华智慧能源(01083):可换股债券换股价调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只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83) 可換股債券換股價調整 茲提述港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1 年 10 月 25日的公告(「交易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根據一般授權發行可換股債券,以及本公司日期為 2022年 7月 12日、2023年 7月 11日、2024年 7月 12日及 2025年 7月 14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調整可換股債券的換股價。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交易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由於根據本公司的以股代息計劃以每股股份 3.998 港元的價格發行代息股份(其允許股東選擇 全部或部分通過配發新股(「代息股份」)代替現金的方式,收取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個月的中期股息每股股份 5 港仙),故自 2025 年 10 月 17 日(即發行代息股份的日期)起,可換股債券的換股價已由每股股份 5.94港元進一步調整為每股股份 5.92港元(「經調整換股價」)。 除有關調整外,可換股債券的所有其他條款均維持不變。 於本公告日期,可換股債券的未償還本金總額為人民幣 1,835,603,119.35 元(按協定匯率換算相當於 2,217,715,500 港元)。根據經調整換股價,本公司於可換股債券悉數轉換後將發行的最高股份數目將由 373,352,777股股份增至 374,614,104股股份。額外 1,261,327股股份(「額外股份」)將根據股東於 2021年 5月 27日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最多可配發及發行 593,786,966 股股份。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根據一般授權配發 122,862,333股股份,並預期一般授權的上限仍足以涵蓋於可換股債券悉數轉換後發行的股份(包括額外股份)。本公司將向聯交所申請批准額外股份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 承董事會命 港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黃麗堅 香港,2025 年 10月 17日 於本公告日期 ,董事會成員包括︰ 非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李家傑博士(主席) 鄭慕智博士 廖己立先生 李民斌先生 陸恭蕙博士 執行董事︰ 黃維義先生(行政總裁) 邱建杭博士(營運總裁-可再生能源業務) 周衡翔先生(營運總裁-內地燃氣業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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