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晶技术: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2-003 公告编号:2022-003 安徽中晶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2022年发 生金额 (2021)年年 初至披露日与 关联方实际发 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劳务 采购电力、员工就 餐服务、水电物业 1,280,000584,151.62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实 际需求预计。 出售产品、商品、提 供劳务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人委托代 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房租270,000155,910 合计-1,550,000740,061.62- (二)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东文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长征路220号 主营业务:热电联产电厂的发展和运营,包括经营、管理、电力及蒸汽的生产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蚌埠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参股30%股 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 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电力,支付电费120万元。 2、关联方名称:蚌埠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东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长征路220号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电力购销;煤炭贸易;粉煤灰的综合利用;机械加工,设备安装 及修理,小型基建维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为长期。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蚌埠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房屋租赁费20万元、支付职工就餐服 务费5万元; 3、关联方名称:蚌埠汇能小微企业创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雁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路1750号 主营业务:园区开发建设、经营、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花卉 苗木的销售;自用场地、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蚌埠汇能小微企业创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蚌埠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控股80%股权的公司。 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蚌埠汇能小微企业创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水电费1万元、物 业费2万元、房租7万元。 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 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电力,支付电费120万元。 2、关联方名称:蚌埠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东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长征路220号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电力购销;煤炭贸易;粉煤灰的综合利用;机械加工,设备安装 及修理,小型基建维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为长期。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蚌埠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房屋租赁费20万元、支付职工就餐服 务费5万元; 3、关联方名称:蚌埠汇能小微企业创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雁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路1750号 主营业务:园区开发建设、经营、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花卉 苗木的销售;自用场地、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蚌埠汇能小微企业创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蚌埠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控股80%股权的公司。 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蚌埠汇能小微企业创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水电费1万元、物 业费2万元、房租7万元。 二、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鑫回避表 决。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 业原则,交易价格将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 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 业原则,交易价格将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 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 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 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徽中晶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中晶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