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福环保: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5 公告编号:2021-045 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1年9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20,668,431.7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5,949,320.18元,本 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552,0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4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个人股东、投 公告编号:2021-045 公告编号:2021-045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 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3.6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11月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1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11月3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 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 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年11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广东省江门市高新区高新西路191号 公告编号:2021-045 公告编号:2021-045 六、备查文件 《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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