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 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原则上与其他 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 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则公司提供 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该对外担保 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 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宜。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宁 王文 胡耘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