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独立董事关于拟投资建设项目的独立意见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投资建设项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拟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投资建设60万吨/年己内酰胺.尼龙6项目、 120万吨/年双酚A项目、24万吨/年乙烯下游一体化项目,公司对 以上三个项目进行了详尽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投资建设以 上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延链、补链、强链,扩大优势产品规模, 继续发展循环经济,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股东长远利益,同意以上项目的投资建设。 独立董事:王云 江涛 刘广明 张辉玉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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