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高纳”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经认真审阅及充分论证,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和钢研大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作方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基于未来战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公司将通过产业投资基金 为公司搭建新业务孵化平台,推进公司产业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同时, 为公司储备新项目,拓宽产业链布局,以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 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我们对该关联交易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和钢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作方共同出资,在江苏省常州市设立 常州钢研极光有限责任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是基于公司战略投资 目的,为使用激光选区熔化等增材制造技术,从事高温合金、钛合金、铝合金、 不锈钢、模具钢等高端金属材料的复杂形状零部件制造,扩宽公司业务范围。本 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对该关联交易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曹 伟 田 会 曹 真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