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于2020年12月0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 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9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 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挂出。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 格证照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 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议召 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0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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