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15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 23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0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8份,收回8份。会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 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受让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 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6,283,087,032.83元的价 格,受让杭州陆金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陆 金汀”)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 7.7447%股份,并同意公司、武汉公司与杭州陆金汀就上述事项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2016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签署了附有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本次终 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系关联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宋宏 谋、张喜芳、冯鹤年、臧炜、舒高勇等5人为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胡坚、 余玉苗、陈飞翔(均系公司独立董事)等3人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 一致同意本议案所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三、关于增补方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8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因个人原因,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裁张博于2020年11月 2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上述职务。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公告》。 本次会议审核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 司提交的《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同意 方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同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关于聘任张喜芳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喜芳(简历见附件2) 为公司总裁,任期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12月10日(星期 四)下午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 座4层第5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 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将审议《关于增补方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2月3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 方舟简历 2. 张喜芳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方舟简历 方舟先生,经济学博士,经济师。曾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 秘书长等。2020年8月起任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 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拟任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 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方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张喜芳简历 张喜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国家电网公 司金融资产管理部运行处处长、金融资产管理部副主任,国网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英 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英大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中国泛海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等。现任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中国民生信托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喜芳先生持有公司27.60万股股份;除持 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喜 芳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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