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拟与成都市海西置业有限公 司(下称“海西置业”)、厦门龙驹石材有限公司、吴氏玉四方共同对外投资共 同投资设立“BAOPHAT NEW MATERIAL (Vietnam) CO.,LTD”,地点设在越南平阳 省,注册资本为9,990,00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3000万元。因公司副董事 长邹鹏先生持有海西置业95%的股权,为海西置业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本 次与海西置业共同对外投资设立越南石英石工厂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为 公司正常发展所需,属正常投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页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______ ___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胡世明 年 月 日 (本页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___ ______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廖益新 年 月 日 (本页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_________ 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任力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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