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新潮能源:涉及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 ★上市公司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不适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会议决议效力纠纷, 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烟台市牟平区人 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20)鲁0612民初1991号、《应诉通知书》(2020) 鲁0612民初1993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纠纷事项 受理时间:2020年7月22日 原告: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志昌盛”)、绵阳泰合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绵阳泰合”)、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关山”) 被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 (二)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纠纷事项 受理时间:2020年7月22日 原告: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 二、诉讼事实、理由、请求 (一)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纠纷事项 1、诉讼事实及理由 2020年4月19日,公司全体董事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金志昌盛、绵阳泰合、上海关山认为决议内容违法,侵害了其法定股东权 利。 2、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确认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作出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临时)会议决议无效; (2)请求判令公司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二)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纠纷事项 1、诉讼事实及理由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0年5月6日发布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金志昌盛认为,公司违反了股东大会法定程 序和表决方式。 2、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撤销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作出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请求判令公司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会议决议效力的纠纷,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 将采取包括聘请专业律师在内的措施积极应诉,积极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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