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章程修正案 国新能源 : 章程修正案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 发展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 程序如下: …… (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 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 分配政策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 论,在考虑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现行 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 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相关议 案需经过详细论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 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 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 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 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股东大 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 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 程序如下: …… (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 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 分配政策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 论,在考虑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现行 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 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相关议 案需经过详细论证,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独 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 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 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股东大会审议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 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供便利。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进行 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利润分配方式 优先采取现金分红,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 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公 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董事 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 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并由独立董事 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公司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 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 (七)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股东 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 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 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 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调整后 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即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应当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度现金分 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 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并 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公司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 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 (七)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股东回报 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 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 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 回报计划。但公司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 违反以下原则: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 司利润分配方式优先采取现金分红,且公司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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