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时间:2020年06月19日 21:15:35 中财网
原标题:南国置业: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置业”)拟向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地产”)的股东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电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建筑”)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作为对价,对电建地产实施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南国置业为吸收合并方,电建地产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南国
置业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电建地产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
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电建地产将注销法人资格,电建地产及武汉新天地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将被注销,中国电建将成为南国置业的控股股东。本次重组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具体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前,电建地产持有南国置业38,898.63万股,持股比例22.43%;武汉
新天地持有南国置业31,321.60万股,持股比例18.06%。武汉新天地为电建地产全
资子公司,电建地产合计持有南国置业股权比例40.49%,为南国置业控股股东。

电建集团通过中国电建、中电建建筑合计持有电建地产100%股权,间接持有南国
置业40.49%的股权,为南国置业实际控制人。南国置业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
国资委。


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建集团仍为南国置业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南
国置业最终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南国置业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
上市。


特此说明。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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