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新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 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 金需求等情况,相关议案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发行方式可行,发行方案公平、 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 孔良 侯成训 郭莉莉 2020年6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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