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之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之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事前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资产出售中,购买方的股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邱金兰女士和姚朔斌 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姚朔斌、姚硕榆就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回避表决。 2.承担本次交易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 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各方及公司均没有现实的及可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 充分的独立性,聘请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评估机 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 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 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投资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 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根据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在 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相关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合理,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3. 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资产定价以评估值 为依据,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情形。 4.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促 使公司现金回流,符合公司战略性发展计划。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 李世刚_________ 唐松莲____________ 陈琳____________ 2020年6月2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