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大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24 公告编号:2020-024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4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晓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 董事王蕴智因工作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款》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贷款 公告编号:2020-024 万元,由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上述贷款期限、 利率等具体事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20-024 万元,由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上述贷款期限、 利率等具体事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暨专利质押及关联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贷款 600万元,本次贷款以公司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质押,由沈阳市中小企 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晓光及李维红 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上述贷款期限、利率等具体事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晓光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0-024 公告编号:2020-024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