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中期票据

时间:2020年04月09日 00:36:17 中财网
原标题:泛海控股: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05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

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
渠道,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含53亿元)的
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中期票据”)。


二、 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一)发行规模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
(含53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
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二)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
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
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后,将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
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五)发行利率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利率将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各期发行时银
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
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
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
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 有关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保证本次发行工作能够
有序、高效、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
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并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结合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
发行方案,修订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
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
用途、承销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担保相关事项、信用评级
安排等与发行方案、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
的注册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办
理有关注册手续,办理债权、债务登记等,并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
动;

(三)制定、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中期票
据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募集说明
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需上报或披露的文件,并根据监管部
门的要求对相关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申报、上市流
通等相关事宜;

(五)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还本付息等事宜;

(六)如相关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上
述授权范围内,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在相关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

(八)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被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的债务融资结构、降
低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
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五、 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经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六、 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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