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 2020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疫情防控债)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0年【】月【】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0年 2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1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 值不超过3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一次性发行的方式。 2、本次债券发行规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每张面值为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300万张(含),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 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次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 级为AA。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53.34亿元(2019年9 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13.92%,母公 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19.8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2,564.97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32,790.11万元、43,078.89万元和51,825.91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 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 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 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 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次公司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7、增信措施: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本次债券的询价区间为4.80%至5.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 2 月31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4月1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次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 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 之“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 行。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 (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 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 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 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166.SZ,其股票状态未停 牌,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从而影响发行及上市的情形。 14、质押式回购: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发行人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未经审计),合 并口径下资产总计673,015.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555,506.98万元,营业总收入215,287.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138.53万元。具体情况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 3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面向合 格投资者)》。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7、有关本次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东 方国信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3亿元)的北京东方国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 新创业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创新 创业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创新 创业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评级报告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 告》 股东大会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或监事会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机 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渤海证券 指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联合评级/评级机构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金杜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兴华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太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保人/高新投 指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人 指 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债 券的投资者 募集资金专户、专项偿债账 户 指 发行人在银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付与本息偿还的银行账户 最近三年及一期/近三年及 一期/报告期 指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9月末 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 日和/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 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简称:“20东信S1”。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 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 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债 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支付的利息金额为其所持有的 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 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支付的本息金额为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 于票面总额的本金。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20年4月2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4月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增信措施: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东方 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 7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次债券 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次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 次跟踪评级。 16、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 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发行方式: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至少3,000 万元(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10%)投入疫情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的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包括数据科学云平台、大数据SaaS平台等,剩余部分拟全部用于其他公司日常 生产活动的补充流动资金。 23、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 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 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 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 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7、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0年3月30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日 (2020年3月31日)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20年4月1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日 (2020年4月2日) 网下认购日 T+1日 (2020年4月2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7:00之前将认购款划 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2020年4月3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80%至5.5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 者必须在2020年3月31日(T-1日)14:00-17:30前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 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 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 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 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 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 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3月31日(T-1日)17:30点前,将以 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4)附件二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附件三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8104287; 联系电话:010-68104077 010-68104585。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 10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4月1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最 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 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网下预设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亿元。 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 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 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4月1日(T日)、2020年 4月2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3月 3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 售缴款通知书》,同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 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拟参与网下认购 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3月31日(T-1日)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簿记管理人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合 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 11 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相关证明;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 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 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应对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 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配售,经主承销商 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0 年4月2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 构投资者全称和“20东信S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账户户名: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12001615300052527539 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105110035019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0年4月2日(T+1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 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 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 条款参见《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疫 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 法定代表人:管连平 董事会秘书:刘彦斐 联系人:刘彦斐、蔡璐 电话:010-64392089 传真:010-64398978 邮政编码:100102 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凯旋大厦C座2层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项目主办人:程小勇 电话:010-68104077 010-68104585 传真:010-68104287邮政编码:100044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 业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经办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 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合格投资者名称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 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为4.80%-5.5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本标位为新增量 重要提示: 请于2020年3月31日(T-1日)14:00-17:30:(1)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同(1)有效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风险揭示书(加盖公章)(4)合格投 资者确认函(加盖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传真:010-68104287;电话:010-68104077 010-68104585。 注:相关文件发传真或邮件后请与簿记管理人予以确认。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 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 的手续;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当最终确定的发 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 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 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 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 损失; 6、申购人声明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资格条件,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本次 发行募集说明书,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做出的判断,并不依赖监管机关做出的批 准或任何其他方的尽职调查结论或意见;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 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渤海证券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在您参与交易所债券申购前,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 您认真详细阅读。投资者参与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一、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部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及交易, 合格投资者买入信用评级较低、发行人资质较差的债券,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二、公众投资者可以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年修订)》第2.3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公众投资者将不能继续买入该类债券,合 格投资者继续参与该类债券认购及交易的风险相对较大: (一)债券信用评级下调,低于AAA级; (二)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 响的事件; (三)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仅限合格投资者买入的债券可能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各 类风险。客户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 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考虑是否买入。 四、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存在信用评级下调,发行人盈利能力恶化以 及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该类债券存在无法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 付息的风险,可能给客户造成损失。 五、客户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我司将根据定期分类、评级结果对贵司适当性匹配意见可能会调整。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 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 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 失。 投资者签署栏: 本人(投资者)对上述《渤海证券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已经充分理 解,承诺本人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并愿意承担投资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 风险和损失。 特此声明。 客户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附件三: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规定,本投资者为:请在( )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 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请同时勾选★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3.具有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 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 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 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 师。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是否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 ()是,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 终投资者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否。 投资者(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但应被视为本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公告相关内容; 3、票面利率应在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本期债券申购最 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申购利率可以不连续;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 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当最终 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 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50%—4.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50 1,000 3.60 1,000 3.80 2,000 4.00 4,000 4.10 2,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即1000万元+1000万元 +2000万元+4000万元+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10%,但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申购金额8,000万元(即1000万元 +1000万元+2000万元+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8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即1000万元 +1000+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80%,但高于或等于3.6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即1000万元 +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60%,但高于或等于3.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簿记建档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要求 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合格投 资者资质证明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8、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签字及加盖公章送达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 律约束力,不可撤消。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 人自行负责。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