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确认政府补助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7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发 展壮大,2018年1月,连城县人民政府与公司签署《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 连城县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壮大“一企一策”备忘录》,在公司实现 2017年至2020年度约定目标的条件下,由连城县财政按相关支持措施给予奖励 并于次年兑现。如果公司2021年12月30日前未上市成功,由公司分2年将奖 励资金返还连城县财政,如果在2022年前成功上市则不用返还。 2018年至2019年期间,公司收到连城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支付的“一企 一策”奖励资金合计1,127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获得奖励 主体 项目 收到日期 奖励金额 (万元) 奖励依据 1 赛特新材 将赛特新材2017年对地 方财政贡献部分的50%奖 励给企业;物流费用补助 等。 2018.9.19 446.78 《连城县人民政 府关于支持连城 县福建赛特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发 展壮大“一企一 策”备忘录》 2 赛特新材 将赛特新材2018年对地 方财政贡献部分的50%奖 励给企业;大型生产设备 补贴;物流费用补助等。 2019.8.5 100.00 3 赛特新材 同上。 2019.8.20 580.22 合计 1,127.00 2020年2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依据备忘录相关约定, 上述奖励资金已达到确认为政府补助的条件。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中,1065.26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公司2020年度当期损益,其余 61.74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 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 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连城县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壮大 “一企一策”备忘录》。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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