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2020年03月09日 18:11:29 中财网
原标题:福达股份: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
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自身独立性和客观判断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为合资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担保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并提交了相关文件,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ALFING同比例共同为福达阿尔芬
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融资用于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公司董事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肖岳峰、廖抒华、丘树旺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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