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ETF : 关于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关于易方达中证科技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募 集规模上限的公告 为了保护易方达中证科技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代码:159807,场内简称:科技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易方达中证科技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中证科 技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易方达中证科技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5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下同)。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基金提前结 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 额总额超过15亿份(折合为金额15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 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 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5亿份-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末 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末日认购申 请确认比例 “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和“末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都不 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 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 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 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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