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 养,认为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沈宇龙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荣军、祝祥军、张陆洋 2020年2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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