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0-005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2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43,9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4.46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604,562,7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05,834.83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0,656,959.17元。2018年06月06日,公司收到保 荐机构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519,816,567.58元。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制度。 2018年6月29日、7月2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南京 分行、平安银行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注销了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 原募集资金账户,在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设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于2019年8月2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注销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分行原募集资金账户,在中国民生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设立了新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11月21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理财专户余额合计为41,390.63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8.9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募投建设内容 存放金额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 行 8110501012601349722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 测试中心、智能化产品 与服务研发综合楼 143.2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软件大道支行 3201040160000609466 智能化产品与服务研 发综合楼 151.4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 支行 98210078801000000351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 测试中心 1,977.96 中国民生银行南京雨花 支行 631588186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 测试中心、智能化产品 与服务研发综合楼 118.02 合计 2,390.63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理财类型 认购金额 中信银行南京月牙湖支行 8110501012601349722 结构性存款 10,000.00(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软件大道支行 3201040160000609466 结构性存款 5,500.00(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软件大道支行 3201040160000609466 结构性存款 2,5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 98210078801000000351 结构性存款 11,000.00 中国民生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631588186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合计 39,000.00 注:中信银行10,000.00万元理财、杭州银行5,500.00万元理财已于2020年2月10日 赎回。 三、本次增设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况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洪武支行增加设立一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智能巡检机器人集 成测试中心、智能化产品与服务研发综合楼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 并拟将原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软件大道支行(账号:3201040160000609466) 内的部分募集资金转至该新设募集资金账户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 授权人员办理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洽谈、签署相应 监管协议相关事宜。 三、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 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决策和审议 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 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的利益,未 影响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 更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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