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施特: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0-008 公告编号:2020-008 倍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 容 预计2020年发生金 额 2019年年初至 披露日与关联 方实际发生金 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 实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如有) 购买原材料、燃 料和动力 销售产品、商品、 提供或者接受劳 务,委托或者受 托销售 票务代理服 务 47,528,301.8917,357,450.61 预计公司2020 年增加票务代理 省域范围 投资(含共同投 资、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 财务资助(挂牌 公司接受的) 公司章程中约定 其他的日常关联 交易 其他 合计-47,528,301.8917,357,450.61- (二)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0-008 、关联交易交易内容及关联交易金额 公告编号:2020-008 、关联交易交易内容及关联交易金额 (1)关联交易内容 上海极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我遥我控科技有限公司均为 公司提供票务代理服务。 (2)关联交易金额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为上海极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和 提供劳务41,981,132.08元;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为北京我遥我控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和 提供劳务5,547,169.81元。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科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4.00%,上海 科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上海极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成都银隆畅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总股本20%,成都银隆畅 达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我遥我控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上海极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极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68 号17号楼701室(实际楼 层6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68号17号楼701室(实 际楼层6 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玉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告编号:2020-008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 票务代理,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企业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会务服务,其他居民服务,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编号:2020-008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 票务代理,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企业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会务服务,其他居民服务,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我遥我控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我遥我控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融城北路10号院162楼1044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融城北路10 号院162楼104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燕 注册资本:1011.4286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企业 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网页设计;企业策划;票 务代理(不含航空机票销售代理);航空机票销售代理;销售计算 机及辅助设备、软件、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发射、接收设备)、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0-008 、倍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经2020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告编号:2020-008 、倍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经2020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董事会会议表决和审议情况: (1)上海极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金 额41,981,132.08元; 表决结果:董事王玉琛、沈杰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2)北京我摇我控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金 额5,547,169.81元。 表决结果:董事梅頔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均签订了相关业务合同,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合同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 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一致, 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0-008 票务代理服务。 公告编号:2020-008 票务代理服务。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一家以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企 业,致力于成为全国领先的一步式出行服务商,依托公司自主研发 的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整合出行资源推动出行转型升级,助力出 行供应商(车站、车辆供应商、票务等)优化出行方案,创新出行 产品,提高出行效率,为出行者塑造舒适的出行体验。报告期内,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四川、贵州、云南及重庆地区范围内的汽车票联 网售票服务,广泛的用户流量是公司业务开展的关键,与OTA 等 第三方渠道合作,充分利用OTA 累积形成的有效用户流量有利于 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扩大。公司关联方可以通过国内主要线上旅游销 售平台携程网及美团进行汽车票销售,与关联方合作,充分利用关 联方已累积形成的有效用户流量有利公司业务的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倍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议 倍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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