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钢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2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 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63,782,0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4.77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文广先生主持,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是否 当选 1.01 张海明 963,770,401 99.9987 是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扬、李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徐扬律师、李静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5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