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0年02月04日 16:51:51 中财网
原标题:凌钢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2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63,782,0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4.77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文广先生主持,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是否
当选

1.01

张海明

963,770,401

99.9987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扬、李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徐扬律师、李静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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