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即拟以支付现金 的方式,受让胡亚春、韩玉彬、张随良、王蓬伟、余学军、庄祖兰、傅良蓉、朱学前、杜小东、成都久协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瑞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持有的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仁新科技”)3,529.85万股;同时,公司拟以货币出资方式,认购仁新科技新增发行的2,766万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取得仁新科技52.53%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上述议案已经2019 年4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2019 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2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2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 要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自完成相关批准程序之日起60 日内,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工作日将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并予以公告;此后每 30 日 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实施完毕。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31日、2019年 9月28日、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工作。 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股东大会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公司仁新科技的相关监管要求,要求对交易协议中部 分条款进行合规性修订,此次修订不涉及重大条款修改,交易双方需要就具体修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在 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仍在与本次交易对方及仁新科技就本次交易相关修订协议内容进 行沟通和协商,修订协议具体条款尚在逐步完善,对相关协议文件仍在执行审核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 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补充协议详细内容,以及其他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风险提示 2019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重 大风险提示”章节及2019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临 2019-014号) 对相关风险进行了提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 有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3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