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 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我们就上述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聘任吕晓兆先生为公司总裁; 二、同意聘任高波先生、傅学生先生、赵强先生为公司执行总 裁; 三、上述人员的聘任手续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李焰 阮仁满 郭勤贵 2020年1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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