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福能租赁:涉及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4 公告编号:2019-054 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12月6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11月25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融安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覃庆凡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未知、未知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谢基颂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晨照、王晓艳、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北京万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卫佳鑫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公告编号:2019-054 公告编号:2019-054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罗志林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黄行、职员 (二)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7年10月27日,被申请人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能租赁”)与北京万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佳租赁”)作为共同 出租人与申请人融安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融安医院或承租人”)签订《融资 租赁合同》,合同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写)伍仟捌佰贰拾柒万肆仟叁佰伍拾柒 元肆角(小写:¥58,274,357.40)。同日,申请人、融安医院与蓝海之略签订了 《租赁物买卖合同》,蓝海之略向福能租赁、万家租赁出具了《差额补足承诺函》。 福能租赁、万家租赁均按合同约定履行,但申请人融安医院自2018年6月21 日未再支付租金,后构成根本违约,被申请人蓝海之路也未履行其差额补足义务。 福能租赁、万家租赁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2019年6月29日,厦门仲裁委员会 作出厦仲裁字20180847号裁决书(裁决结果参见于2019年7月10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仲裁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申请人认为该裁决书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三)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申请撤销厦门仲裁委员会厦仲裁字20180847号裁决。 诉讼依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19-054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19-054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案中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买卖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函》等相关合同 (二)《裁决书》(厦仲裁字20180847号) 福建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12-2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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